徐雨衡:学术成长与发表的一点思考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学学术前沿 Author 徐雨衡
作者 | 徐雨衡 《清华法学》编辑部主任、编审,法学博士
本文为在线讲座文字整理版
感谢徐老师授权发布
目录
一、以学术为手段还是目的?
二、学术规矩和学术规范
三、学术成长和学术发表的关系
谢谢网络传播媒体的老师,非常荣幸能有这样的机会与大家交流。此前,我也挺犹豫的,网络传播媒体的老师告诉我说,今天主要是和一些年轻的学人朋友交流,尤其是一些在读的博士生、硕士生朋友。我想,与年轻朋友交流是非常荣幸和感动的事。我做编辑二十多年来,虽然年纪稍长一些,但是在学术研究之路上,也经历了很多的挫折和磨难,也有很多的教训和心得体会。我想了想,很想和大家分享一些想法和心得。我今天主要想谈谈,年轻学者在学术成长过程中,学术成长和学术发表这两方面的一些关系和内容。
二十多年前,由于某种特殊的原因,我不得不提前结束了自己的学术理想和预期,提前就业。那时,迫于无从选择,所以做了编辑。回首一看,今天的编辑,似乎与二十多年前大为不同了,这的确超乎了我的想象。
今天的学界,常常有一些年轻的小朋友和我一起倾诉、讨论,谈谈自己的苦恼。他们发现,我们也同时看到,现在的学界学术评价引领编辑,编辑引领了学术。由于诸种原因,学术同行评价转变成了发表评价。我想,这可能仅仅是我们这个时代特有的现象,是时代把编辑带到了令人眩晕的高处。
学术研究是我们人类对智识和智商的不断挑战,我们要挑战的是我们自身认知的天花板。因此,学术研究必然具有自发的特点、散点创新的特点。也就是说,学术研究在某种程度上犹如基因突变,是散点状的可遇而不可求的突变和创新力的爆发。所以,在这种创作的过程中,编辑既不是学术引领者,也不具备学术评价功能。如果编辑能具备学术判断力,就是判断如基因突变一样的创新点是否可能给人类社会带来重大影响,推动人类的发展。如果编辑具备如此的判断和鉴赏的功能,就已经非常了不起了。因此,今天的学术界赋予编辑的职能和责任,可能远远超出了其所能承载的负重。
所以,在这里,我想仅仅从传统编辑的角度,谈谈我对年轻学者成长和发表的一点思考。
主要分以下几方面:学术研究是以学术为目的还是以学术为手段;学术规矩和规范;学术成长与发表的关系。
一、以学术为手段还是目的?
在“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影响下,很多读书人都信奉或者当然相信“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只有颜如玉”。但是,我们从事学术研究,首先应该想清楚的问题恐怕是,我们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人生倾注在学术研究上?我们究竟以学术为手段?还是以学术为目的?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有一些面临职称评审、评奖压力的作者,到处找关系,发文章。我们也常常看到一些学者集中火力在一段时间内发表了多篇甚至大量的学术论文。但是,数量的增多并不是提升质量的条件。我们看到有些文章选题雷同,或者数篇文章就一个问题反复说,不断地自我重复。在短暂的“爆发”以后,这位学者神一样地消失了。我们很难再见到此人的学术成果发表出来,也很难再见到其参加一些学术活动。只是偶尔如“风雨雷电”大神显身一样,短暂地飘过某学术会议(当然是作为领导致辞)。这不禁令人疑问,这人做什么去了?是不是如传闻一样升官发财去了?
有时,我们也会看到某位非常有才华、有创新力、有学术前途的年轻才俊,混着混着就脱离了学术。甚至于出现在某些大领导的鞍前马后。当然,在这样的生存路径下,聪明才智就被兑换成了黄金屋。
以学术为手段,多半如此。无论做什么事,其不会想到学术的发展、单位的发展,而是首先想到自己。那么,如果以学术为目的,就要求我们忠于自己的选择,忠于自己的使命,把学术研究进行到底。孔子说:“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
前段时间有位小朋友,是在读博士生,他写了一篇博士论文,请我帮他看一下。这篇论文旁征博引,德国法、英美法,资料非常丰厚。但是读完以后,我不知道他的观点是什么。我觉得(其一)他读了很多书,(其二)通说认为的与此问题相关的观点他都同意。(其三)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他并没有说服自己。也就是说,他对文章的选题、对此理论,作者自己都没有相信。他在写作的时候,就像是在临摹别人的作品,就像在描画别人眼中的“维纳斯”。他的学术研究仅仅实在描画,而非创作。所以,我问他,你是因为博士毕业要赶这篇论文吗?他说,“是啊,我写了一年多真的是很痛苦”。我就对他说,当然搞学术研究是非常痛苦的。如果你有这种非常痛苦的感觉,并且想尽快结束它,那恐怕你不是在创作了,而是在应付一项工作。这样,以学术为手段就很难写出让自己感动,让别人感动的作品。这位作者,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使自己的文章局限在相对狭小的视野和空间内,很难提升和爆发出惊人的创造力,也很难感动别人。我举这个例子,是因为我觉得这位小朋友很有才华、也很出色,如果他能够以学术为目的,再多花一些功力,我想他的文章可能会提升不仅一点点,而是质的飞跃。这多少令人感到惋惜。
以学术为目的,就会深挖真实的问题,深挖值得研究的论题。比如,法治发展的神经末梢,即基层法治治理问题,就非常值得关注。我在研究基层法治的时候,在一些领域,我居然找不到论文和著述,没有资料可参考。也就是说,学术研究中还存在一些空白点、盲点需要我们去做。所以,我们可以把眼光放在这些更值得深挖的问题上,也许可以作出更好的研究。
以学术为目的,就不会搞一些哗众取宠或者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伪”问题。我曾经读一篇法经济学的文章,这篇文章通篇地运用了经济学的模型,但不知它想说什么,也就是没有问题的指向,没有对观点的明确说明和论证。在这个庞大的经济学模型中,设置了若干变量,一个变量变了,其他变量跟着变。如此的数据分析,意义何在?仅仅是为了炫技吗?我本科是经济学专业,那时候我们讲究学习经济学的很多理论,还有一些统计学的分析方法。虽然经济学的分析方法与数学相嫁接,看上去比较复杂。但是,运用这样的模型究竟是为了分析什么?说明什么?还是仅仅把模型摆出来,文章就已经很出彩了?所以,这样的文章,带有着某些炫技色彩的文章,创新力在哪里?创新力有多少?这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还有,比如有作者对法庭上法官和律师的谈话语气进行大数据统计比较分析,以此来说明在裁判过程中法官和律师的裁判预期对案件审判结果的影响。这种影响因素或许是存在的,或许是不可避免的。但这样的问题,如果放置在我们的学术研究中,它究竟是不是重要的问题?它会不会使我们的学术研究有点庸俗化?
以学术为目的,实质上是要求我们最诚挚地研究最为质朴、最为根本、最为关键的问题,在研究上不怕吃苦、不怕坐冷板凳,反复质疑和磨砺自己的作品。学术研究没有套路,没有技巧,只有诚心正意的思考和探索。这样写出的文章,才厚重大气,才能禁得住时间的考验、学术的考验,禁得住同仁的争鸣,才能给后辈和同行做一个好的学术示范。
所以,年轻学者在成长的过程中,应该注意这一点,并且时刻(我自己是这样)时刻自省、修正自我。作为一个学术单位而言,单位培养人也很不容易,在进人的时候,在评职称的时候,在答辩环节也可以首先问问究竟以学术为手段?还是目的?
二、学术规矩和学术规范
同为社会科学,经济学讲求发展和效率,法学更讲求规矩和规范。
谈起规矩,我们不禁想到如今各个单位如雨后春笋般的的各项规定,越来越多。即使这些规定之间彼此矛盾和相抵牾。在科研单位,在学术研究要讲规矩。而在管理上,则要推崇德治和仁治。这样才能让科研单位的学者注重在学术研究的领域坚守规矩,并长远地发展。做人和做事,不一定要用同一套办法。
首先,学术研究最为底线的规矩,就是我们不能抄袭剽窃。古今中外,大家耳熟能详的或者最为熟悉的学术规矩,就是不能抄袭和剽窃。但是,今天,抄袭和剽窃的存在却越来越多了。比如作者研究的这个问题关注的人不多,甚至独辟蹊径,作者手头的一些资料可能别人找不到。作者就悄悄抄袭剽窃一部分,别人就不知道。实质上,这是掩耳盗铃。因为,信息网络越来越发达,今天的资源可能在某些人手上,但是迟早有一天会被共享出来。更有甚者,在抄袭和剽窃之后反咬一口,侵占了原著作者的著作权。这种做法,更令人难以接受。
第二,学术研究最重要的规矩,是我们要尊重学术本身。我们常常会读到一些文章,这些文章可能是为了学术立场而写作,并不是为了学术观点而写作。打开网络,我们常常看到很多文章,选题非常宏大却写得很粗糙。作者可能仅仅为了占领此领域的优先发言权,为了跑马圈地、为了学术立场而作。有的甚至为了占领学术高地而跟风。比如,最近流行什么选题,作者也跟着去跟风,以增大一些发表的概率。这样的文章常常口号多于观点,文中可能会有奇谈以吸睛、追热点、搞噱头。读完,实觉收获不大,实觉遗憾。
第三,学术研究最严谨的规矩,是在写作一篇论文的开篇应该有一个学术综述。学术综述是将对这个问题有重要贡献或者较大贡献的学术前辈的成果介绍出来。这样做,一方面是学术传承,就是说明此研究是站在学术前人的肩膀上所做的推进;另一方面是表达作者对学术致敬,表达作者对学术研究的敬意和诚意。但是,在实际的编辑工作中,我们常常看到,有些相对比较年轻的学者,写学术文章时主要地、多次地、几十次地引用自己的成果,其他作者的著述引用得非常少。还有的,在学术综述时,只引用同门或者好朋友的个别成果。其他重要的著述,视而不见,一概不引。我想,这种做法可能是不够严肃的,也是不严谨的。这恰恰说明了作者没有正确的学术态度,也更没有学术格局和胸襟。当我们在网络传播媒体上读一些文章的时候,读者会自然而然地把这些文章屏蔽掉。在需要引用的时候,就不会引用这些偏颇之作。论文的开篇做一个好的学术综述,这是给学术同行留下好的学术印象的机会。将对这个问题有重要贡献的学者的成果,综述起来,让大家知道作者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进行研究以及推进,这是非常重要的。它说明我们研究的基础是什么,我们要做什么。
第四,学术论文要注重论证和逻辑推演。前几天,有小朋友写了几篇文章,请我看看。我抱着学习的态度认真拜读。发现今天的年轻同仁,学术格局很大。一篇法学的论文引用了经济学、国际政治学、军事学、社会学等很多文献。但是,很多内容与主题无关。这样,当读者在阅读的时候,不能清晰地理解作者所要表达的观点,不能清晰地看出作者论证的脉络。所要,读后感到非常惋惜。作者问该如何修改。我说,如果修改的话,您这篇文章要么扩充成一本书,每一部分都可扩充成一章;要么可能需要大幅删减(2/3)。
学术论文的论证和逻辑推演是非常重要的。写学生论文不同于写小说。当然,小说要写好是非常难的。我们写法学的论文,层层严密的论证和逻辑推演是必备的功夫,这是需要反复训练的。今天的法学学术研究,早已过了扒拉点外文资料就能糊弄成文的前发展阶段。比如,在论证一个观点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顺序,要有序地铺论证。有些作者想到哪里说到哪里,说完了又拐回来再说,使读者一头雾水。还有的作者拉拉扯扯,与主题无关的内容太多了。这样的文章,就应该做大幅的删减。有年轻朋友问我,在提升论证功夫的时候,是不是多读一些经典之作?我觉得,在我们掌握一些学术资料的时候,需要历史地看,古今中外地读,所以要多读一些经典之作。但是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在论证功夫的培养和训练中,我觉得我们应该多读一些当代或者近代的一些名家的文章。我常常关注一些法学名家(我的老师辈和师祖辈),他们在学术创新的路上真的是孜孜不倦地努力耕耘。这些老师非常勤奋,他们在不断努力地超越自己。从最早的研究法教义学、法的比较研究,到现在把法学提升到法哲学的层面、体系化的层面,这些前辈老师真的让我非常敬佩和敬重。我们年轻学者在写文章的时候可以多读他们的作品。看看他们是如何论证一个问题,又如何从一个点到一个面,从一个面到一个立体的思维、体系化的思考。所以,我建议咱们年轻学者(包括我自己)多读一些当代或者近代有代表性的名家之作,他们常常推陈出新,名家不断有新作。这些新作,是特别值得我们关注的。
今天的论文写作,如高考一样,早已升级,变幻多端,没有套路。所以,放弃套路,拿出真正的功力,才是成长之道、发表之道。所以,我们可以先从读名家的作品开始,慢慢训练自己的逻辑论证和推演。
第五,学术论文的行文要平白真诚。既要让同专业同行能看懂,也要让外专业外行能看明白。我们在阅读文章的时候,常常能看到一些模仿他人的文笔。有的写得半文不白、晦涩不通。也常常看到一些“翻译腔”,语法和逻辑都有一些语病。在此情况下,怎么说明我们把文献搞懂了?怎么说明我们把所研究的内容吃透了、说明白了?所以,我们的行文要平白真诚,甚至可以有一些个人的特色。
如今,在我们法学学科内部,由于各学科发展的径路和阶段不一样,导致学科之间的壁垒越筑越高。如刑法学者不明白知产或者民法论文主要讲什么。那么其他学科呢?各个学科之间的交流可能越来越困难了。比如,网上流行一个笑话,说为什么每年高考以后,全民斗志热议高考作文题目?答案是,因为大家只看得懂高考作文题目,其他题目都看不懂。在行文表述时,有的作者习惯于“翻译腔”,就是按照外文的语法和表述来写中文。这是非常要不得的。中文和外文的语法结构是不一样的,表述习惯更是不同。如果中文论文“翻译腔”非常严重,那么就会使读者在阅读时产生障碍、难以明了作者的思路,也会在某种程度上怀疑作者本身的学术功力。我们在行文表述时要尽量少地给作者制造阅读障碍,让大家能够非常轻松和快速地明了作者的思路。这样,读者就很容易理解作者的观点和论证。
第六,学术论文要有严谨的注释。对于注释,最重要的不是用哪个规范。而是,论文是否完整地准确地引用了文献资料?我手头有好几个版本的注释体例(手册),但是在使用中发现,有些体例与国家法定的注释标准出入很大。那么,我们如果全面照搬,会不会导致编校错误呢?所以,我们在引注的时候,不一定要完全照搬注释体例,而是要明确是否完整、准确地引用了文献资料。说一个编校中的小例子,我曾经编辑过很多比较前沿的学术研究论文,论文中大量引用外文资料。看上去非常“美观”。但是,当我仔细看,或者翻译成中文后,就能发现,作者只是反复引用了某位外国作者的某篇或者某几篇文章或者著述。这样的引用,实际上是过度引用。作者用了各种缩减的符号、省略的符号,想不被我们发现。其中的引用,可能也未经核对而导致不准确。那么,作者在引用时首先要核对所引文献,一定要查找外文一手资料,仔细核对。在引用时要完整、准确、清晰地标明所引的外文资料。这里要避免过度引用的情况,因为过度引用可能导致抄袭和剽窃。
三、学术成长和学术发表的关系
接下来谈谈学术成长和发表的关系。
现在学术评价的机制和遴选的标准倾向于发表。什么是发表?依照我们惯常的理解,发表就是文章被刊发出来。但是发表的真实含义仅仅是刊发出来?
实际上,比如网络传播媒体,做了刊发之后的工作。这部分工作是很重要的。网络传播媒体将我们刊发的文章及时发布出来。通过网络传播媒体的数据,我们就能看出来,学界有没有人关注这些文章,有没有阅读量,有没有引用量。阅读量和引用量,在某种角度上就说明了发表的真实含义。发表的真实含义,其实就是认可。
我们在学术论文投稿的时候,编辑部有责任编辑、一审、二审、副主编、主编三审等。同时,会有匿名评审,就是送给不特定的专家评审。那么这个过程实际上就是同行评价。我们不知道有几位同行,可能数位同行或者数十位同行都看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的论证、观点、方法都被大家认可,才能被刊发出来。当它发表了之后,需要经历一个更广泛地、更大范围地同行评价和认可的阶段。网络传播媒体会把这部分数据发布出来。一篇文章,究竟被大家阅读了多少次,大家的评价如何,关注度如何?所以,发表的更深层含义是认可。
我们今天的法学期刊,审稿程序大体相似。在这样的审稿程序中,都是要经过匿名评审(可能是数次)。在这样的审稿程序中,就最大程度地体现了同行的评价和认可。《清华法学》的匿名评审是非常严格的。从2007年创刊开始,我们只有编辑部知道评审专家是谁,而且绝对保密。匿名评审专家会客观中肯地给出详细的评审意见,有的意见常常是2000字左右或者以上。匿名评审意见会明确地指出文章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修改的建议。所以,得到同行的认可,才是真正的发表。
我们看到国外有很多学者,因为一篇文章,一本小册子而芳名永留,其实这就是认可。所以,我们在着手动笔之前,不妨先想一想,这篇文章不应仅是作者个人情感和情绪的倾注,而是如何能得到同行的认可。那么,选什么论题?关注哪些值得写的问题?自然而然就了然于胸了。那些深藏在潜意识中的平日被大家忽略的学术问题、观点,就会自然而然地冒出来了。问题意识就自然而然地出来了。所以,我们写一篇文章的时候,首先要说服自己,才能感动别人。首先要让自己信服,才能获得同行的认可。
所以,我建议年轻学者不要仅仅为了发表而发表。发表是成长的产物,是先有成长,而后有发表的。而不是先凑足了发表的条件,然后一篇篇发出来,发表了数篇,就成长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有一些比较年轻的学者,短期内发了很多文章。但在谈起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大家很难记得他写了哪些文章、具体的观点。这就是,虽然发表了比较多的文章,但是对读者而言,没能留下较深刻的印象。相反,会有一些学者,发表的篇数并不多,但是每一篇都能在学术界激起浪花,每一篇都能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这就是学术的认可。所以,年轻学者应该把成长作为第一要务,把握学术研究的道和规矩。先成长起来,然后就可以自然而然地开出美丽的花朵,发表出立意新颖、观点鲜明、写作规范、论证严密、行文流畅的佳作。
最后,我想说,也许有一天,我们的时代或者我们的学术研究的情境,可能会走到历史的螺旋式上升的背面,也许有的时候有些事情并不尽如人意(比如疫情)。但是,这种煎熬和修炼恰恰是增长我们的功力、历练我们心力的条件和机会。在这样沉浸的修炼和历练过程中,我们要坚信,历史一定会向黄河之水一样,虽然有迂回,但最终必将汇入大海。历史的大潮,时间的数轴线,这是不可逆的。
作为个人,在我的人生旅程中,常常感到势单力薄。同时,也经历了非常多的挫折和磨难。比如,我自己的文章,在投稿时,不好意思实名,就以匿名的方式投稿。投稿后,被枪毙了。然后,我拿着退稿意见,认真修改,改了一年左右的时间,再匿名投到其他的刊物,才得以发表。我的想法是,我的文章,从编辑的角度,可能不是很好,那么我就去改,慢慢磨,争取磨出来。在这样的过程中,自己的内心也是很焦虑的,力不从心。这时,给我鼓励的,就是内心深处的小强的底气。所以,我也希望和我一样的朋友们,永远给自己留一份作为小强的资格和底气。遇到困难不要服输,慢慢去打磨,慢慢去历练,慢慢去修炼。自然而然地,功到自然成,就会有比较好的成果。
今天,如果我们谈编辑部内部是如何审稿的,或者期刊的审稿流程是如何,大家进入投稿平台都能看到。无论审稿流程如何,法学学术期刊大多尊崇同行评价。不同的编辑、不同的副主编、主编、审稿专家一起读这篇文章,可能是先后看,也可能是同时看。那么这篇文章有没有令人心悦诚服的观点和论证,学术水平和质量究竟如何,就被大家评判出来了。在此,我更想做的,是给年轻的学者(包括我自己)一些鼓励,希望我们大家一起共勉,一起成长。
谢谢大家,谢谢!
以上浅见,不妥处敬请指正。
责任编辑 | 王楠姝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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